各院(部),行政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安徽工业大学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安工大〔2017〕13号)的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教学系列、其他系列(含政工)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下岗位(八级至十二级岗位)的聘用条件由各院(部)、各单位(牵头单位)在学校核定的岗位设置比例范围内、结合实际自行制订,并报学校核准后执行。学校制订《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参考条件》(附件1),供各院(部)、各单位(牵头单位)参考。
二、人员范围
2.校内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以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参加岗位聘用。
三、岗位设置
全校岗位分为教学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四种类别。各类各等级岗位指标数经学校研究,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另行公布。
四、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教学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管理岗位聘用委员会、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委员会、岗位聘用工作争议仲裁委员会等工作组织机构,各类工作机构另文公布。
(一)个人申报
1.受聘范围内的全体工作人员需填写《安徽工业大学岗位聘用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2),作为个人应聘相应岗位的依据。
2.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的申报者,还需详实准确填写《申报岗位聘用业绩成果清单》(以下简称《成果清单》,附件3)。必要时,由校岗位聘用办公室(人事处,下同)另行通知申报人提供原始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
3.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晋级的申报者,还需提交与应聘岗位等级一致的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核发的技术等级证书(电子版)。
4.“双肩挑”人员申报教学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由个人根据本人所属学科联系相关教学单位,并将相关材料提交相应学院(部)。
上述申报材料由申报人于2017年6月20日前书面提交所在单位(部门)。并发送电子版至人事处岗位聘用工作专用邮箱ahgydxgwsz@163.com(“安徽工业大学岗位设置”的首字母)。
(二)单位汇总与审核
1.各单位岗位聘用工作组负责汇总工作人员申报信息,审核申报资格,组织评议,并对申请教学系列专业技术、其他系列专业技术或政工岗位同一等级的人员进行分类排序推荐。其中,教学单位岗位聘用工作组审议评议结果须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
2.应纳入岗位聘用范围,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申报的,各单位应核实原因,积极催办。无特殊原因的,视为本人有意辞聘,相关情况应及时向人事处报告。
3.各单位应填写《安徽工业大学岗位聘用申报及评议情况一览表》(附件4),随同申报人的《申请表》、《业绩成果清单》、《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等书面材料,于
2017年
6月
30
日前
报人事处。
(三)后续工作
1.人事处负责汇总审核全校工作人员的岗位聘用申报信息,按规定组织开展后继工作程序(确定并发布岗位设置指标、提交各岗位聘用专门委员会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学校审批、公示、主管部门核准、行文聘用、兑现工资待遇等)。
2.各教学单位、各牵头单位根据《安徽工业大学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有关要求,分别制定讲师(实验师)及以下职称人员、相应非教学系列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聘期考核要求,报学校核准后执行。
六、相关规定
2.教学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包括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实验教学人员三类岗位。申报教学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者须同时确定申报的具体岗位类别。
3.专任教师岗位包括教学为主型、科研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三类岗位(简称教学型、科研型、教研型)。申报副高级及以上专任教师岗位的聘用者,须按《安徽工业大学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确定申报的具体岗位类别。岗位类别经学校研究确定后,聘期内无岗位变动的不得更改,并按规定条件参加相应岗位类型的聘期考核。
4.申请聘用至管理八级(副科级)及以上岗位的,以党委组织部聘任文件和相关规定执行。
5.已参加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的技术等级鉴定,并取得高一级技术等级证书,暂未受聘的工勤技术人员,符合相应岗位工作年限条件的,可按高一级技术等级申报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6.本次获准各类各级岗位调整(晋级)的聘用者的聘期起始时间自学校研究确定的聘期起始时间计算,并自岗位变动的下月起调整相应的工资待遇标准。
七、岗位聘用工作过程中,任何单位或个人确需咨询的,请发送电子邮件至ahgydxgwsz@163.com,人事处将及时解答。工作联系人(电话):何本卓(2316850)、张建红(2311647)。涉及岗位设置与聘用政策、表格样式及后续通知等,请及时至人事处网页查阅下载。
八、岗位聘用工作的其他事项另行通知,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和《安徽工业大学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参考条件
2.《安徽工业大学岗位聘用申请表》(表样)
3.《申报岗位聘用业绩成果清单》(表样)
4.《安徽工业大学岗位聘用申报及评议情况一览表》
(表样)
5.岗位聘用工作日程安排表(供申报者参考)
6.现行岗位工资标准表(供申报者参考)
安徽工业大学人事处
2017年6月8日
附件1
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参考条件
为切实做好我校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经学校研究并制订《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参考条件》,现予发布。各院(部)、各单位(牵头单位)可根据《安徽工业大学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安工大〔2017〕13号)的有关规定,在学校核定的岗位设置比例范围内、结合实际自行调整制订聘用条件,并报学校核准后执行。
八级岗位:
1.已受聘在专业技术八级岗位,聘期考核合格,可直接续聘至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2.在评议(评审)时参照九级岗位条件,可择优推荐聘用人选;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0年,可提出晋级申请。
九级岗位:
1.已受聘专业技术九级岗位,聘期考核合格,可直接续聘至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2.聘期考核合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提出晋级申请:
(1)获三类及以上科研奖励(前5名);
(2)主持四类科研项目;或参与三类及以上科研项目(前3名);
(3)主持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或参与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前5名);
(4)获校级教学成果奖(主持);或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前5名);
(5)独撰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三类及以上本学科学术论文3篇以上;
(6)获校级及以上个人表彰(奖励、荣誉称号)。
(7)取得以上同层次成果(奖励)等;
(8)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十级岗位 :
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期考核合格。
十一级岗位 :
1.已受聘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聘期考核合格,可直接续聘至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2.取得校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工作成果(奖励)等;或受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可提出晋级申请。
十二级岗位 :
已受聘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聘期考核合格,可直接续聘至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附件2
安徽工业大学岗位聘用申请表(表样)
一、申请者基本信息:
单位: 姓名: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现职称: 聘任时间:
现工人技术等级: 获得时间:
现行政职级:
|
二、岗位申报意向:
1、原聘岗位类别及等级: 岗位(①教学系列专业技术岗位 ②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 ③管理岗位 ④工勤技能岗位 ⑤政工岗位)(请填入序号) 级。是否申报晋级聘用: 。
2、申报岗位类别及等级: 岗位
(①教学系列专业技术岗位 ②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 ③管理岗位 ④工勤技能岗位 ⑤政工岗位)(请填入序号) 级。
3、申报教学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类型: (①专任教师 ②专职辅导员 ③实验教学人员)(请填入序号)。
4、申报副高及以上专任教师岗位类型: (①教学型 ②科研型 ③教学科研型)(请填入序号)。
5、申报专业技术岗位晋级聘任的资格条件(仅需申报专业技术(含政工)岗位晋级者填写):根据《安徽工业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附件1: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参考条件》等相关条款,本人申请专业技术岗位晋级,资格条件简要申报如下: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申请者补充说明:
|
备注:此表A4纸打印,字数较多时,请设置字体并控制在1页纸之内。
附件3
申报岗位聘用业绩成果清单(表样)
1、仅需申报专业技术(含政工)岗位晋级者填报。
2、填报的业绩成果取得时间为2010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3、请对照《安徽工业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参考条件》相应的专业技术各岗位(三、五、六、八、九、十一级岗位)的聘任条件简要、如实填写,并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填报人: 所在单位:
申报专业技术岗位或政工岗位等级晋级聘任,符合资格条件中的:
|
一、年度(学年度)考核结果:
|
二、任教情况:
|
三、省级及以上人才项目:
|
四、教学或科研项目情况:
|
五、论文情况:
|
六、专著与教材情况:
|
七、获奖情况:
|
八、其他成果或补充说明:
|
备注:此表A4纸打印,字数较多时,请设置字体并控制在1页纸之内。
附件4
安徽工业大学岗位聘用申报及评议情况一览表(表样)
(教学系列专业技术岗位)
填报单位(负责人签,公章): 经办人(签):
序号
|
姓名
|
职称
|
申报教学
岗位类型
|
申报专任教师岗位类别
|
申报
等级
|
推荐排序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1、申报教学岗位类型: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实验教学岗位。
2、申报专任教师岗位类别:教学型教师、教研型教师、科研型教师岗位。
3、对申报教学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同一等级的人员在开展规定的评议程序后分类排序推荐。
安徽工业大学岗位聘用申报及评议情况一览表(表样)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或政工岗位)
填报单位(负责人签,公章): 经办人(签):
序号
|
姓名
|
职称
|
申报
岗位类别
|
申报
岗位等级
|
是否
推荐
|
推荐排序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1、 申报岗位类别分: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政工岗位。
2、 对申请同一岗位类别、同一等级的人员在开展规定的评议程序后分类排序推荐。
安徽工业大学岗位聘用申报及评议情况一览表(表样)
(管理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
填报单位(负责人签,公章): 经办人(签):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工人等级
|
申报岗位类别
|
申报岗位等级
|
是否
推荐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5
岗位聘用工作日程安排表
日期
|
工作内容
|
6月10日前
|
制订并发布岗位聘用工作通知,成立岗位聘用各专门工作机构
|
6月20日前
|
工作人员申报岗位聘用,提交《岗位聘用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
6月30日前
|
各单位汇总审核评议推荐并提交《岗位聘用申报及评议情况一览表》
|
7月15日前
|
人事处汇总、审核、分析全校申报情况,报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
8月31日前
|
调整全校岗位设置指标,报主管部门审批,并适时发布
|
9月10日前
|
各岗位聘用委员会评审,提出聘用和岗位晋级排序推荐意见
|
9月20日前
|
校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提出各岗位聘用人选
|
10月1日前
|
学校研究决定聘用人选
|
10月10日前
|
岗位聘用人选公示
|
10月20日前
|
报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印发聘文,办理聘用手续、兑现工资等
|
备注:工作进度可能适时调整。
附件6
现行岗位工资标准表(单位:元/月,供申报者参考)
职称等级
|
工资
标准
|
|
职务等级
|
工资
标准
|
|
工人等级
|
工资
标准
|
正高
|
一级岗位
|
4850
|
|
正厅
|
三级岗位
|
3320
|
|
技术工一级(高级技师)
|
2010
|
二级岗位
|
3850
|
|
|
三级岗位
|
3480
|
|
副厅
|
四级岗位
|
2800
|
|
技术工二级(技师)
|
1720
|
四级岗位
|
2900
|
|
|
副高
|
五级岗位
|
2670
|
|
正处
|
五级岗位
|
2390
|
|
技术工三级(高级工)
|
1550
|
六级岗位
|
2420
|
|
|
七级岗位
|
2210
|
|
副处
|
六级岗位
|
2070
|
|
技术工四级(中级工)
|
1450
|
中级
|
八级岗位
|
1950
|
|
|
九级岗位
|
1710
|
|
正科
|
七级岗位
|
1820
|
|
技术工五级(初级工)
|
1380
|
十级岗位
|
1600
|
|
|
初级
|
十一级岗位
|
1510
|
|
副科
|
八级岗位
|
1630
|
|
普通工
|
1360
|
十二级岗位
|
1490
|
|
|
员级
|
十三级岗位
|
1390
|
|
科员
|
九级岗位
|
149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