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二级岗位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7〕135号)、安徽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二级岗位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7〕95号)精神,现将申报专业技术人员二级岗位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聘用在我校正高级三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2015年度二级岗位评审工作完成后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经核准为二级岗位人员的,可不占岗位结构比例,相应调整退休费。
二、申报条件
本次专业技术人员二级岗位申报条件需满足“皖人社发〔2017〕35号”文件第二章第七条、第八条(见附件1),或“皖人社发〔2012〕20号”文件第二章第七条、第八条(见附件2)。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并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申报表》及《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汇总表》;
2、学校组织资格审查、评议、公示后上报。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
请各申请人于2017年8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A4格式)报送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1、《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3,1份);
2、《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申报表》(见附件4,1份);
3、个人业绩综述材料(2000字以内,1份)和成果、获奖及受聘正高年限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4、经学校审核通过后,人事处将通知申请人按照文件要求装订上报推荐材料。
5、联系人及电话:施老师、张老师,2311647。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