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人才项目结项备案管理的通知》(皖教秘人〔2017〕39号)精神,学校决定近期开展2013-2014年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部分人才项目结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3-2014年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部分人才项目(附件1);
二、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结题程序如下:
1、个人申报材料(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
(1)《安徽省高等学校人才项目结题报告》一份(A4纸双面打印,附件2);
(2)原项目申报书一份(A4纸双面打印);
(3)项目研究成果一份。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专利以及鉴定证书、成果报道等,原则上均应注明“XXX项目资助”和项目编号,并按序装订成册。
2、所在单位审核:各单位审核、汇总教师结题材料,填写《安徽省高等学校人才项目结题汇总表》(须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教师纸质结题材料和《汇总表》交我处师资科,并发送电子版.
3、专家评审:学校组建评审专家组,对结题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审批;
4、公函上报:学校以公函的形式向省教育厅提交参评专家名单、专家意见及相关材料。
5、网上公告:经省教育厅认定已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将适时上网予以公告。
三、其他
1、请有关老师认真填写结题报告、学院认真审核结题材料,并按时报送材料。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周一)下午下班前。
2、鉴于此类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本次验收项目原则上不再延期。本次未通过结题的项目,作撤项处理、经费收回,且项目负责人在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厅人才项目。
联系人:(人事处师资科)邹至诚,联系电话:2316643,邮箱:zouzhich@163.com。
附件:1、2013-2014年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部分人才项目结项一览表
2、安徽省高等学校人才项目结题报告
3、安徽省高等学校人才项目结题汇总表
人事处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