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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学术相似性检测和代表作鉴定工作的通知
2018-03-29 10:0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部署,自2018年开始,教师、实验系列职称学术相似性检测和代表作鉴定工作安排在每年上半年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拟申报2018年度教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均须参加学术相似性检测和代表作鉴定。

教学岗位人员转聘教师、实验系列同级职称不再进行代表作鉴定。

二、关于学术相似性检测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申请人在代表作鉴定前须进行学术相似性检测,检测结果作为评审时重要参考。申请人须将其代表作以wordpdf格式提交至各单位,并随其他材料一起送聘任办集中进行检测(下载地址:人事处主页—下载中心—职称管理—学术相似性测及代表作送审上报材料附件打包)。聘任办不接受个人提交的材料。申请人提供检测的代表作电子版若与纸质版不一致,视为学术不端行为,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对于文字复制比超过30%的,由学校进行鉴定,提出是否推荐意见。

三、关于代表作送审

1.为全面衡量、评价教师的学术水平,申请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代表作鉴定同时要求学术综述报告随代表作一起送审。综述报告的有关要求见我校聘任办法相关条款(安工大〔201714号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第十三款)。

2.代表作鉴定结果,两年有效。代表作鉴定结果未达到要求的,不能提交评委会评议。

3.申请高级实验师职务的代表作鉴定结论及使用的相关表格等,按申请副教授办法办理。

4.申请教授须鉴定3篇论文加综述报告,申请副教授、高级实验师须鉴定2篇论文加综述报告。申请人须选好代表作,准确表述代表作的专业方向,使用聘任办法中有关专著、译著条款的申请者,其专著、译著必须作为代表作送审。

5.送审论文须为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论文(第一作者或独撰的中文论文,或第一通讯作者的外文论文;EI收录的会议论文可以送审,但不计入评审篇数),论文清样、在刊物的“增刊、特刊、集刊、专刊、专辑”上发表的论文以及论文集上收录的论文不能送审。

6.送审论文为外文的,须在《代表作鉴定登记表》上提供中文摘要,并提供期刊名称和论文名称的中文翻译。

7.代表作鉴定费暂按1500/人收取,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多退少补;根据安徽省代表作鉴定工作中的“四回避”原则(母校回避、导师回避、亲戚回避、本校回避),因送审单位不同导致收费不同,代表作鉴定费用另行通知。代表作鉴定费由各单位收齐后集中交至我校财务账户(须将转账单或缴费单底根交至人事处考核评聘科),也可由申报人本人通过微信平台向校财务账户转账(须关注“安徽工业大学云杰校园”公众号,缴费位置:安徽工业大学云杰校园—日常业务—交费/付款—教工/学生交费—人事处职称评审,请在备注中注明“2018职称代表作鉴定费”)。

四、关于材料整理和报送

申请者须填写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和《代表作鉴定登记表》(下载地址:人事处主页—下载中心—职称管理—学术相似性检测及代表作送审报材料附件打包)。《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第567页“代表作题目”栏填写送审的3(2)论文名称,“代表作类型”栏按表中说明填写。分个人专袋上报并注明申请人姓名,袋内材料包括:

1.《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13份。

2.《代表作鉴定登记表》14份。

3.论文复印件每篇13份(将作者姓名、单位严密覆盖后再复印,论著可以用原件,但作者姓名、单位须严密覆盖)。

4.综述报告13份(正文内容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和单位)。

5.《本人学习和进修情况一览表》(自制表格,无固定格式,须提供本人本科及以上学历起止时间、院校、专业)1份。

6.《诚信承诺书》(本人手书签名)1份。

7.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人报送材料院部审核情况说明》1份(各单位对申报人提供的业绩成果复印件及学习和进修情况一览表对照相关原件进行审核,若无成果原件须提供该成果正式发表有效证明,审核无误后填写《申请人报送材料院部审核情况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同时,申请者须将学术相似性检测材料电子版(具体要求见学术相似性检测及代表作送审上报材料附件打包《学术相似性检测及代表作送审上报材料清单》)交至所在单位。

上述材料请各单位收齐后于413日(周)下午下班前交至人事处考核评聘科(佳山校区行政主楼415房间),其中,学术相似性检测电子版材料请打包后通过QQ发送。联系人(联系方式):何本卓(TEL:2316850,QQ:334107810)。

安徽工业大学人事处

2018.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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