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行政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专项督查的通知》(皖教秘人〔2018〕68号)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检查师德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排除师德隐患,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师德专项自查督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2017年开展的全省教育系统“四个专项治理”—师德师风专项治理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全面检查《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的贯彻落实情况,深入排查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工作落实主体责任,深化师德师风专项治理,推动师德建设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和引导广大教职工立德树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人员范围
全体教职工。
三、自查
各学院(部门)应全面检查师德建设工作情况,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特别是检查高校师德“红七条”的贯彻落实情况。
各学院(部门)须在认真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填报《安徽工业大学师德专项自查表》(见附件),于5月28日(周一)下班前报人事处。(实行零报告制度,工作联系人:邹至诚,电话:2316643)。
各单位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须建立台账、形成整改问题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查处。相关材料一并报校人事处。
四、专项督查
学校将在各学院(部门)自查的基础上,深入相关学院(部门)开展师德工作专项督查。
五、有关要求
各学院(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学院(部门)师德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专门部署,指定专人,认真及时地开展专项自查督查工作。并以本次专项自查督查工作为契机,解决好本学院(部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消除师德隐患和风险点,建立长效机制。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工业大学师德专项自查表(表样)
安徽工业大学人事处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