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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宝钢教育奖优秀教师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8-06-07 15:28  

各院(部),行政有关部门:

根据《2018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及《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等的有关精神,现将我校2018年宝钢教育奖优秀教师奖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奖励名额

2018年宝钢教育基金会分配我校参评名额2名,其中可推荐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1名。

二、申报对象及评选条件

推荐对象应为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

(一)优秀教师奖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须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即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二)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条件

被推荐人中特别优秀者,经学校研究确定为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奖候选人。

三、评选原则

在评选的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标准,要注重被推荐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各方面的表现。在此基础上,要侧重其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教育和影响,以及对学生“五种能力”培养成效的考核,并注意向从事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以及中青年教师倾斜。被推荐人应实事求是地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评审表》中的各项内容。根据《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以弄虚作假等不道德手段获得奖励者,一经查实,将撤消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

四、工作程序

(一)单位推荐人选(各单位原则上推荐1名)。

(二)学校评审确定宝钢教育奖优秀教师奖及特等奖提名人人选。

(三)在校园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网上申报,寄送纸质材料至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

五、相关要求

(一)被推荐人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优秀教师特等奖评审表》(一式一份)。

(二)所在推荐单位审核《评审表》并附推荐工作的《会议纪要》,报人事处并发送电子材料至zouzhich@ahut.edu.cn。推荐工作应执行相关工作程序。

(三)上述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为621日(周四),逾期视为无推荐人选。工作联系人(电话):邹至诚(2316643)。

附件:1.《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优秀教师特等奖评审表》

      2.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

                                                     人事处

201867

 
附件【附件2: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1:《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优秀教师特等奖评审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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