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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19年度教师进修计划的通知
2018-10-19 16:42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安徽工业大学教师进修暂行办法》(办〔201653号)(以下简称《进修办法》),现将编制2019年度教师进修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和条件

   1.本次受理国内学历学位教育、国内岗位进修和出国(境)研修三种类型。

2.国内企事业单位社会(工程)实践和短期培训不再统一编制,人事处根据教师实际情况随时受理。

3.申请条件和要求按照《进修办法》规定执行。

二、计划编制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进修申请书》并提交近三年教学工作情况及科研主要成果,交所在院(部)审核。其中国内岗位进修、出国(境)研修还须提供进修与研修的详细计划及预期目标等。

(二)各院(部)需组织教授委员会对本单位各类进修计划的申请人进行客观评价并撰写评价意见,按进修类型确定推荐人选,根据教学、科研业绩及发展潜力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推荐,经学院审定后填写《2019年度教师培养计划汇总表》报人事处。

(三)人事处汇总各院(部)上报的进修计划,提交校师资队伍建设专门委员会审议,上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四)适时在校园网公布审批结果。

三、进修要求及说明

(一)各有关单位在上报进修计划时,应按照《进修办法》的有关要求,认真分析本单位的师资队伍整体情况,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地推荐进修人选。推荐人选当年国内岗位进修、出国(境)研修计划获批后,无特殊原因放弃当年进修的,次年不予申报。

(二)进修计划涉及经费的,按学校规定办理;涉及人事管理的,办理程序不变。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出国(境)研修的教师,若获批,需根据申报渠道,分别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或学校相关要求办理出国(境)手续。

(二)涉及上级主管部门临时通知相关进修或选派计划申报的,原则上在2019年度教师进修计划已申报人员中按上级相关规定条件及指标择优推荐,不再另行组织申报。

三)因特殊情况本次未申报的,按相应程序补办,报学校研究同意后列入2019年度教师进修计划。

(四)非教学单位人员申请进修的,需同期上报进修计划。

五、计划上报时间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人员申报。将《进修申请书》、《2019年度教师进修计划汇总表》(见附件),于2018115日下午下班前报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zouzhich@ahut.edu.cn

工作联系人(电话):邹至诚;工作电话:2316643

附件:1.进修申请书

    2.2019年度教师进修计划表(表样)

       3.《安徽工业大学教师进修暂行办法》(办〔201653号)

                             

人事处

20181019

附件【附件3: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教师进修暂行办法》的通知(办【2016】35号).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19年度教师培养计划表(表样).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1:教师进修申请书.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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