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部门介绍政策制度人才招聘博士后师德师风下载中心办事指南公告公示
当前位置: 首页>>政策制度>>人事调配>>校内政策>>正文
关于行政部门和教学教辅单位等机构设置的通知
2015-11-02 15:06  

安工大〔2015130

各院(部),行政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将学校行政管理、教学单位、教辅及直属单位等机构设置通知如下:

一、行政管理机构

1.外事办公室(港澳台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

2.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

3.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4.教师能力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5.科研处(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下设学报编辑部

6.人事处

7.财务处

8.资产管理处,下设招标中心

9.基建管理办公室

10.校友工作处(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

二、教学单位

1.冶金工程学院

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3.化学与化工学院

4.机械工程学院

5.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6.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7.建筑工程学院

8.能源与环境学院

9.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10.商学院

11.公共管理与法学院

12.数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13.外国语学院

14.艺术与设计学院

15.马克思主义学院

16.体育部

17.工程实践与创新教育中心(创新教育学院)

三、教辅机构及直属单位

1.工程研究院,下设现代分析测试中心

2.继续教育学院

3.现代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

4.图书馆

5.后勤处(后勤集团),下设校医院

6.资产经营公司

四、临时机构

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安徽工业大学

     20151028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安徽工业大学人事处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湖东北路500号
联系电话:0555-2311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