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2016〕7号
各院(部),行政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审查,初定下列同志专业技术职务:
一、自2013年7月起,纪磊磊任助理实验师职务。
二、自2014年1月起,赵明、武敬、陆可任讲师职务。
三、自2014年2月起,苏畅、马江雅任讲师职务。
四、自2014年3月起,龙思思、杨帆、陈汪林、刘姿、徐红、吴玉秀任讲师职务。
五、自2014年4月起,范果红、雷昭任讲师职务。
六、自2014年5月起,聂勇任讲师职务,范雯丽、薛雨菲任助教职务。
七、自2014年6月起,李娜、姚永林、张毅、凌强、王育来、汪宁欣、贾兴梅任讲师职务,周天旭、董伟、陈龙、郑勉勉、王宏程、邵景钰、夏成龙、陶源、王姣姣、钱春梅、陈梦凯、王萌、张胥卿任助教职务,宋红任助理实验师职务。
八、自2014年7月起,何飞、国礼杰、倪志强、何忠华、焦薇、李俊、吴丽丽、王玲玲任讲师职务,潘海洋、毛元仁、郭圣能、李修正、赵颖虹任助教职务。
九、自2014年8月起,万勇任讲师职务。
十、自2014年10月起,史晓斌任讲师职务。
十一、自2014年11月起,郑近德任讲师职务,孟显娜任助理实验师职务。
十二、自2014年12月起,严菊芬、吴浩任讲师职务。
安徽工业大学人事处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