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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04-25 16:06  

各有关人员:

根据省人社厅“ 关于开展2016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皖人社秘〔2016117号,见附件)。请有关人员根据要求申报资助经费,相关材料于511日下午下班前交人事处(人事科),联系人(电话):施铜兴(2311647)。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6425

附件:

关于开展2016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和扶持力度,促进我省博士后事业快速发展,根据《安徽省博士后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决定今年继续开展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流动站按规定招收、已办理进站手续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申报程序

申报资助经费,申请人应填写《安徽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请表》(附件1),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经省直主管部门或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连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批文、项目任务书等相关证明资料,于520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逾期不予受理。

三、相关要求

1.各地区、各部门在审核推荐过程中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择优推荐,确保项目质量。

2.对具有创新性和前沿性、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科研活动,特别是属于我省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研活动,可优先申报资助经费。

3. 2015年度已获资助的,今年不再受理申报;2014年度及以前已获资助再次申请的,须提供经相关主管部门鉴定认可的原资助项目结题报告或结题证书,否则不予受理。

4.各地区、各部门申报时,需提交2015年度《安徽省高层次人才科研活动经费资助跟踪问效表(个人版)》(附件2)和《安徽省高层次人才科研活动经费资助跟踪问效表(汇总版)》(附件3),否则不予受理。

5.申报材料均需扫描成电子文档,由省直主管部门或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汇总后统一报送,不受理纸质材料,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

6.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资助经费使用的监督,确保资助经费高效使用,真正发挥鼓励创新、促进人才成长等作用。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电话:0551-62663176

附件【附件3:安徽省高层次人才科研活动经费资助跟踪问效表(个人版).doc已下载
附件【安徽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安徽省高层次人才科研活动经费资助跟踪问效表(汇总版).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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