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3〕10号)和省教育厅人事处《关于做好全省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3〕163号)要求,现就我校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我校所有在职职工,数据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
二、采集内容
根据上级要求,每位教职工需按要求填写《全省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附件1),经个人签名,所在单位审核,汇总成《安徽工业大学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模板》(附件2),于10月24日前将采集表和模板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科(纸质版采集表由人事处留存)。
三、相关要求
1、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是建设全国教职工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性工作,时间要求紧,任务十分艰巨,请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准确把握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填写。
2、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数据录入、审核工作,做到“谁填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确保责任到人,保障数据质量和安全。
3、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人事处将于2013年10月17日下午16:00在佳山校区学术会议中心三楼第五会议室进行工作布置和培训,请各办公室主任(秘书)务必参会。
联系人:邹至诚、施铜兴、江文丽
联系电话:2311646、2311647
附件:1、全省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
2、安徽工业大学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模板
3、指标解释和基础代码表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