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中共六安市委关于继续选派高校专业技术人员到六安市挂职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17〕132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继续选派部分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到六安市挂职。
挂职人员选派条件、选派工作程序、挂职方式、时间、工作职责等有关要求详见附件1、2,请各有关单位择优推荐相关人选,并于5月8日(周一)下午下班前将拟推荐人选报名表(附件3)纸质版1份送至人事处,电子版同时发至zouzhich@163.com;联系人(电话):邹至诚(2316643)。
人事处
2017
年5
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