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行政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安徽工业大学非教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试行)》(校办〔2010〕10号),经学校研究,现将开展2017年度非教学系列职称考核推荐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数量
正高:7,副高:1,中级及以下职务暂不控制岗位数量。
二、申请程序及要求
1.凡符合相应岗位要求及任职条件的申请人,须向所在单位(部门)提交《非教学系列职称评聘申请书》(见附件,下文简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和《任现职以来的业务工作总结》,经所在单位(部门)初审并在《申请书》“所在单位(部门)审查及推荐意见”栏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由人事处按相应程序报校非教学系列职称考评小组考核,所有申请高级职务人员(含破格)须述职(答辩),述职人(答辩人)通过PPT文件重点阐述本人的工作业绩、学术水平和实际贡献,时间不超过5分钟。拟推荐人选,经校职称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办理相关事项,有关信息适时在校园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2.2016年9月以来,已办理“以考代评”、“考评结合”相关事项但未经公示的人员,必须填写并提交《申请书》,并按规定的程序及本通知要求办理相关事项;未提交申请且未参加考核的,不予办理后续事项。
3.申报材料:
(1)《非教学系列职称评聘申请书》;
(2)起点学历至今各级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迄今所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4)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总结(2000字以内);
(5)现职以来有关成果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未颁发证书的需提供项目(成果)有关鉴定材料;
(6)论文、著作及其他申报有关的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要求所在单位审核,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已审核说明。
4.《申请书》及相关申报材料,请于5月15日(周一)下午下班前报人事处。逾期未报的,不予办理考试报名、材料报送等事宜;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的资格,不予聘任。工作联系人(电话):何本卓(2316850)。
三、相关事项
1.未尽事宜,按《安徽工业大学非教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试行)》(校办〔2010〕10号)办理。
2.我校对外报送材料时间,依据上级主管部门或受理评审单位的通知要求确定。
安徽工业大学人事处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