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教职工自费获得硕士学位奖励暂行规定>的通知》(校办〔2012〕11号),现启动本年度教职工自费获得硕士学位奖励申请工作,请符合奖励规定条件的教职工,于2017年12月18日(周一)下午下班前将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审批表报送到人事处师资科,原件审核后退回,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个人申请书均需由所在单位审核、领导签字、加盖公章。联系人:邹至诚,联系电话:2316643。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教职工自费获得硕士学位奖励暂行规定》的通知(校办〔2012〕11号)
2.安徽工业大学教职工教育受奖审批表
人事处
2017年12月4日